第1章 宁璇此人

墨染萧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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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宁璇甩了身后的一群尾巴,出了煜城一路向南行了一月后。

    她,后悔了。

    只怪自己没能计划好这次出逃的路线,之前只求不被抓回去,所以走的路线就如无头的苍蝇乱闯。以至于现在的情况远比被带回去还严峻,若是有的选,她宁愿回去了。

    一月前,她甩了追兵逃到离煜城最近的嵇州,因为出逃时带足了银两,所以一路过得好不潇洒。直到半月前,她一路南下,刚到一个小县城时,钱财外露被人盯上,差点劫财又被劫色。幸运的是她喊的够大声,招来了附近居民才脱离危险。可惜身上的钱财被抢的一干二净,就连首饰也被抢走了。自认倒霉的她只能靠着好心人的施舍才又捱过了几天。

    直到昨天,她一路流浪到池州城时,心灰意冷准备进城去寻城主,表明自个的身份,届时他们肯定会送她回京的。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临进城之际,她的户册被人给偷了。

    户册,是琰国国民的身份证明,每个国民在刚出生之时,便要到所属城府的府衙登记出生日期,姓名,家庭信息。一个月后就能得到府衙发出的户册,在日常生活中方便使用。比如在进入以州或以城为名的地区时,就必须出示自己的户册,正常即可过。

    所以若要问起宁璇,此生最恨什么人,那么答案当仁不让的肯定是——小偷!

    算了,人倒霉也不能怨恨这个社会,只怪自己看护不利。若叫她家六哥知道她短短一月就被人偷了两次,还被偷的这么惨的话,八成大牙都能笑掉!

    没了户册,池州城的大门是进不去了。这户册还是她离开宁府前托十五叔家的三表哥给弄的呢。这一月进出了几个州城可都是靠了它,如今被偷了,她真就如同被雷劈了。

    城门口是不能呆的,熟知琰国律法的她,深知夜晚的琰国有三个地方是特许无条件杀人的。一是帝王禁宫,无帝王宣召、无出入令牌、无特殊情况之人,此外凡是靠近禁宫外围的护河者,一律杀无赦!二是军营,凡有不轨之迹者,杀!三嘛,便是各州府城门了,一入夜靠近城门口无疑就是找死。

    于是,捂着已经无力呼叫的肚子,一步一个脚印涉上了城外的山林。

    她决定要学着穿越前辈们,深山打猎,野外烤肉。

    但是,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当她追着一只野鸡在山上绕了无数圈,最终无力虚脱晕倒在地,看着那只野鸡在她眼前甩了甩长长的尾羽,就缓缓撅着屁股走了。

    顿时血气上涌,一口气没上来就晕了过去。

    临了,嘴中只咬牙切齿的呼着——该死的小偷!

    “姑娘······姑娘······”

    一声声恬噪的呼唤,打断了宁璇正抱着鸡腿啃吃的美梦。

    “姑娘快醒醒。”

    推桑之间,那入耳的嗓音越发清晰,低醇清厚。

    腹中绞痛难忍,皱眉睁开了眼,眼前哪还有甚大餐和美男哇。天还是那片天,林子仍是昨日那片林子。

    倒是——

    眼前这突然冒出来的脸,是哪根葱哇!

    “姑娘你可算是醒了。”

    宁璇这才看清了他,男人!一个长的十分十分——挫的男人!一脸暗疮不说,左脸居然还有被火烧伤的痕迹,那骇人的疤痕一直蔓延到脖颈下。

    尼玛!长的这么触目惊心的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

    肚子已经痛麻木了,生死之际,她做出了一个误了终生的抉择——

    “救命······”

    可当她喊完话,两人对视了一分零二秒后,她后悔了。

    “救你?”

    宁璇清晰的看见那丑男居然有双很好看的眸,幽黑幽黑的,眼神清冽,揉着笑意。

    ——嘲讽?戏谑?愤怒?悲痛?

    好吧,这一刻她突然觉得自己是活进化了,居然只一眼就能在一个人的眼里看见那么多东西。

    “救救我······”

    别无选择,她清楚的知道,自己是饿惨了,看见丑男人从怀里掏出的白面馒头时,她发狂的想要去抢。却又爬不起来,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想吃?”

    丑男人在她愤怒的注视下毫无压力的蹲下,将手中的馒头在她的眼前晃晃。馒头居然还散发着热气,发酵的香味,馋的她眼睛直冒绿光。

    第一次,她有了想杀人的冲动。若此时问她宁璇平生最恨何人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就是眼前这个丑男人!纵是之前的偷儿,她都不曾有过如此滔天的杀意。

    自打魂穿到这世上,她成日里过的都是山珍海味的日子,从未饿过。素日里,若是有人给馒头她吃,怕是绝对不屑一顾。可如今这馒头对她而言,那就是救命的东西啊!

    “我要······”

    然后,她居然听见男人从胸腔中发出了几许闷笑,接着那雪白的馒头就递到了她的面前。

    宁璇不疑有他,当机立断的从他手中抢过馒头,立时,白白的面皮上就是五个黑黑的手指印。换做以前,她怕是早就扔了这馒头了,可此时她却毫不在意的拿着它就往嘴里塞。浓浓的酵香在干涩的口中漫开,眼底浮起一层水雾。

    这是她有生以来,吃的最好吃的东西。

    馒头不大,几口就吞完了。极度的饥饿只得到了一点缓冲,馒头下腹后她愈发饥饿了。舔着嘴唇,又可怜兮兮的看向了那丑男。

    “还想吃?”男人不温不热的慢慢问道。

    宁璇用力的点点头,不知是否是她看错了,那男人的眼里怎么会有算计的精光?来不及多想,就见男人从身侧的口袋中掏出一个包子,隐约散发着肉香!

    “这是猪肉韭菜馅的。”男人抿着嘴角,好心的解释到。

    刹时,宁璇脑海里飞快的闪过一个词——杀人越货!

    但是,下一秒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不是他的对手。

    “想吃,可以。”男人笑着将大肉包递过,就在宁璇的爪子快袭上包子之际,他却把手一缩,让她扑了个空。话锋速转,道:“不过,可是有条件的。若是你答应了,莫说一个包子,就是鸡鸭鱼肉也任你吃。”

    宁璇努力的吞咽着口水,看着男人,示意他说出条件。这会子,只要能吃饱,别说一个条件了,就是一百个她都能应了他!

    可是——

    “做······我······媳妇。”

    宁璇呆住了,她只觉得面前的男人背后挥舞着黑色的大翅膀,头顶冒出两个角,正青面獠牙的看着她,随时都可能将她吞噬。

    尼玛!这不是逼她卖身嘛!

    趁人之危的贱男人!

    银牙紧咬,咯咯做响。哑声问道:“倘若我不应呢?”

    “不应?”男人的嘴角扯开了一道诡异的弧度,冰冷奸诈道:“鄙人平生无甚大作为,倒是驱兽的术法学了一二,虽是召不来大虫雄狮。可召唤群蛇的功夫,连家师都叹为观止,那一堆堆五花斑斓的毒蛇······”

    对于他的突然变脸,宁璇甚是无语。虽不知他口中家师何人,但像是为了响应他的话,四周果断响起了“沙沙”的声音,仿佛下一秒就能有成千上万的毒蛇窜出。

    宁璇感到后背正阴风阵阵,活了两世,她最怕的东西就莫过于那冰冷的软体动物了。若有选择,她宁愿被老虎啃了,也不愿被蛇咬。

    她尚还在做着天人之争的思想斗争,可男人却耐心磨尽了。从腰间抽出了一根通体碧绿,晶莹剔透的短笛,凑到嘴边,才吹了几个简单却很诡异的音符后。

    宁璇哭了,毫无选择的跳起抱住了那男人。

    “我答应!我答应了!呜呜······”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男人笑了,笑的很开心。将碧玉笛子插回腰间,双手搂住了她,大掌缓缓的抚摸着她的后背,一下一下轻柔的摸着她颤栗个不停的身子。

    “可是口说无凭,若你日后反悔不认了,我当如何?”他将唇凑近她的耳边,稳稳沉声到。

    宁璇牢牢的抱紧了他,紧闭着眼睛,秀眉深拧,颤颤抖抖道:“我们可······可以,可以立下字据!”

    “如此,甚好。”

    男人大笑着抱着已经泣不成声的她,大步朝树林深处走去。二人的身影很快便消失在了丛林里。寂静的树林里仅残留着男人的大笑和原地上一条一条的五花三角头的大毒蛇盘旋,吐着鲜红的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