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

许四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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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份的小雨,淅淅沥沥,笼罩着华灯初上的城市,也润湿了燕京大学外的老街。老街有些年月了,据说是民国时建造的。古老的青石板,已经被岁月打磨得光滑圆润。近年城市建设很快,现代化风气已经席卷全城,很多老旧的东西都要被淘汰,这条老街也不例外。

    老街上的街坊大都搬走,白天除了一些写生的学生,就少有人来这里,晚上就更少有人走了。

    此时,这样的下雨天,三个青年却走进了老街。为首一人一身嘻哈潮流打扮,头戴棒球帽,身穿绿色卫衣,下身穿着一条宽松的牛仔裤,裤管挽起来,露出黄色的英伦风高帮马丁靴,走起路来一摆一晃,显得十分夸张跋扈。

    “大飞,山鸡,待会给我凶狠点,如果红毛敢不交保护费,就给我狠狠揍一下他,注意,别打残了,免得下个月的保护费没着落。”嘻哈打扮的青年回头对身后的两人说,大飞是一个大块头,显然是个酷爱健身的潮人,山鸡是一个高个瘦子,目测有一米八五的身高,往那一站,足以给人压力。

    两人闻言,都点点头。大飞大手把胸口拍得砰砰响,道:“放心吧,水哥,我保管红毛会乖乖就范,不然我让他尝尝TJ狗不理!”

    “就是,水哥的名头,在这些新生中也是响当当的,哪个敢不服,不服咱兄弟就打到他服!”山鸡挥了挥长臂猿般的手臂,呼哧呼哧地附和道。

    水哥听到两人这么一说,脸上也是露出一丝得意,然后带着两人拐进了一条巷子里。巷子里有五个青年,正在交头接耳说着话。此时看到水哥三人出现,五人脸色都有些不自然,除了那染着红发的青年,其余四人都有些害怕。

    “水哥,你们来了!”为首那个染着红发的青年上前,对水哥递上一根中华,笑道:“这鬼天气,整天稀里哗啦地下雨不停,到处都湿漉漉,来,先抽一口暖暖。”

    水哥接过烟,红毛急忙掏出打火机为他点上。水哥吸了一口,喷出一个淡淡的烟圈后,才斜吊着眼睛扫了一眼红毛身后的四人,冷笑一声,才对红毛说:“红毛啊,你刚来燕大,就收了这四个废材,以后得看着点,别乱弹琴了,否则,没人保得了你。”

    “水哥教训的是,以后,还望水哥多多关照!”红毛谄媚地笑着,然后偷偷瞥了一眼水哥身后一副凶神恶煞模样的大飞和山鸡,暗暗咽了一口唾液,他暗暗估计了一下,那大飞的胳膊,竟然比他大腿还要粗!

    说着,他就从怀里掏出一个信封,恭敬地递给水哥,说:“水哥,这是兄弟们的一点心意,还望收下。”

    水哥接过信封,微微掂了掂,感觉数目不少后,才露出一个邪笑,伸手拍了拍红毛的肩膀,道:“红毛不错,好好干,下个月会长大寿,到时带你去露个脸。”

    红毛一听,顿时大喜。他可是知道会长这两个字的重量有多大,而且他非常有信心,如果能在那些大佬面前露脸,一定能让他受到赏识,从而被重用的。

    “多谢水哥!”红毛心情大好,之前的一点灰霾,顿时一扫而光,接着他想起一件事,又对水哥道:“水哥,我们查清楚昨天在文学院强吻校花的那小子底细了,他叫李强,他老爸是文江区警察局局长,据说跟道上的跟多大佬有过节。”

    “原来是官二代,怪不得这么嚣张,公然强吻校花,不过这小子似乎耍流氓耍错地方了,改天陪他玩玩,既然前辈们跟他老子过节,那咱也不能落后,得向前辈们学学,打不了老的,就打小的。”水哥邪邪地笑了笑,然后看了看表,似乎赶时间。

    红毛心细,看出水哥还有下半场,也就带着那四个小弟离去。看着红毛走出巷子,大飞和山鸡才围过来,大飞笑道:“水哥就是厉害,刚刚我和山鸡纯粹陪衬。”

    山鸡眉头一扬,眯着小眼睛笑道:“那是当然,水哥跟都能在会长面前说上话了,那红毛算什么。”

    水哥笑了笑,摆手阻止两人拍马屁,然后从信封里抽出五张红色老人头递给两人,说:“辛苦你们了,这些你们拿去爽快一下吧,我还有事,你们先走。”

    大飞、山鸡两人笑呵呵接过,然后返身离开。这时候,巷子里空荡荡的,只剩下水哥一个人。他支开信封口,眯着眼睛数了数,才骂出声:“靠,每次都只剩这么一点,上交给巴币哥后,渣都没剩,辛苦了半天,结果连打的费都赚不到手,我去你大爷的!”

    自言自语地说了几句,看时间差不多了,他才吧唧吧唧抽完红毛给他的中华,将烟头扔到地上踩灭,才转身走出巷子,拐进另一条胡同里。

    “刘易水,下次你选地方能不能选个好点的,这鬼天气还来这种鬼地方,别人还以为我们是来抓鬼的呢,靠!”

    胡同里站着一个中年大汉和两个青年,中年大汉带着墨镜,一看到水哥出现,立即破口大骂,显得十分不高兴。

    水哥见状,立即满脸歉意地上前,苦笑道:“对不起啊,巴币哥,整个东城区,也就这里少人来。”

    中年大汉就是巴币哥,此时他不耐烦地摆摆手,然后道:“废话少说,我还赶着回去按摩呢,钱呢?”

    水哥一听,急忙掏出信封,战战兢兢地递过去。巴币哥接过信封,掂了掂,似乎感觉有些轻,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水哥一直在暗暗观察对方神色,他别的本事没有,这察言观色的本领,还是很好的,此时见到巴币哥皱眉,不等巴币哥说话,他就急忙道:“新学期嘛,大伙的钱都交给学校了,这个月少了点,等下个月,下个月一定会好起来的。”

    巴币哥听着,却是看着水哥笑道:“刘易水,我发觉你真的是个天才,我带着墨镜,你也看出我的眉头皱了,你真是做太监的料,如果放你到古代,你一定是个厉害的太监!”

    水哥,也就是刘易水,他一听这话,顿时非常不舒服。谁他妈愿意当太监了?即使是厉害点的太监,也他妈还是太监,没出息的玩意!再说了,你那个墨镜豆丁点大,只能刚好遮住你的眼珠子,根本遮不住你那宽大的突兀的眉头,瞎子才看不出来!

    当然,这些话他也只能在心里想想,如果说出来,他很有可能就会立马变成最倒霉的太监和瞎子!

    “巴币哥过奖了,我没别的本事,就是眼神特好,夜里不用开灯也能看见东西,呵呵!”刘易水道。

    “哦,是么?改天借给我用一下,别告诉我你不愿意!”巴币哥讶异了一下,然后一本正经地对刘易水说。

    “啊?那个……呵呵,巴币哥,这怎么借啊,呵呵,巴币哥真会开玩笑。”刘易水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道。

    “我没跟你开玩笑啊,我说真的,我巴币哥什么时候开过玩笑了,你是不知道,我这眼神特不好,平时想偷看大嫂洗澡,隔着门缝都看不到,哈哈~!”巴币哥说着,忽然大笑起来。

    可是,刘易水的脸色却苍白了。他讪讪笑了笑,虽然此时知道巴币哥确实是在开玩笑,但他刚才也是吓出一身冷汗。

    巴币哥看出刘易水被吓到,心情大好,大笑着带领那两个小弟走出胡同,坐车离开。

    胡同里,刘易水抹了一下脸上的雨水,才猛地对着巴币哥离去的地方竖起中指骂道:“你妈的死变态,我诅咒你人见人踹,车见车撞,出门被雷劈!”

    “噼啪~砰!”

    话音刚落,一道闪电莫名地出现在老街上空,划破夜空,照亮了整条老街。这道闪电出现的非常诡异和反常,而且又距离刘易水非常近,实在把他吓惨,几乎是瞬间,他就抱头倒地,蜷缩在一起,那反应速度,用动如赤兔来形容都不为过。

    “啊~对不起啊,我说错话啦,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别劈我啊!”

    刘易水躺在地上抱头嚎啕着,样子像是吓得屁滚尿流。就在他惊慌失措间,那道闪电落在他十米外的一座老楼上,将老楼劈成两半。与此同时,一道拇指般大小的闪电从中射出,击中刘易水的胸膛。

    “啊~!”刘易水惨遭雷击,浑身颤抖,白眼狂翻,惨叫连连。

    但是这道小闪电很快隐没,只在刘易水的胸前衣服上留下一个拇指大的洞。半晌,刘易水才缓过一口气,但浑身却散发着一股烧焦肉的气味。他慢慢松开手,发现周围没有什么变化,才迅速检查身体,确定除了浑身酸麻无力,衣服有点破烂外,并没有受什么伤后,才慌忙站起来。

    “你……丫的!”平白无故遭雷击,大难不死,他本想对着老天伸出中指,但想起之前的雷劈,急忙收住,硬生生闭嘴,心里却将老天骂了千万遍。

    “真是倒霉透了,诅咒别人自己却被老天嫉恨上了?他奶奶的,这老天真是瞎了眼!”他心里十分不解郁闷加愤怒,想他没做什么坏事,就要被雷劈,那些穷凶极恶的人却逍遥法外,真是天道不公。

    他自言自语了一番,心里却在想:这里幽森恐怖,不宜久留,赶紧走为上计!

    于是,他急忙撒开脚丫子就往外面跑。可是,就在他走了十几步,也不知是惊慌还是着急,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绊到,顿时重心失去,整个哗啦一声倒地,一个狗啃死的姿势,让他珍爱有加的初吻,献给了老街的青石板。

    那一刻,刘易水的心痛到了极点,不,他是身心皆痛!他虽然是个无赖流氓,不学无术,但他对爱情却有自己独特的理解和追求。

    他二十年来一直守身如玉,就是想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献给他最爱的美丽女生,如今,他的初吻,竟然就这么没了,而且还剧烈到咬破嘴唇的程度!

    苍天啊,大地啊,你怎么就这么残忍呢?你怎么就对我如此不公呢?

    这一刻,刘易水哭丧着脸,对着天空,却在心里默默咆哮着。他恨啊,恨那个绊倒他的东西!于是,他恶狠狠地回头,想找到那个东西发泄一番,即使只是一块石头,他也要把它变成一堆沙子!

    额……

    然而,下一刻,刘易水却愣住了,因为他回头看到了两条***修长白皙的******刘易水感觉,眼前的一幕就像一幅水墨画!

    古老的长街,光滑的青石板上,一个身穿白色衣裙的绝美女子侧躺着,雨水打湿了她的长发和衣裙,长发贴在她的脸上,让她有了一丝慵懒和凄美,衣裙贴在她身上,让她婀娜多姿的妙曼身材显露无疑,一瞬间就能点燃男人的欲火!

    三月小雨轻飘飘地下,痴男怨女相看两不厌……只是,此时只有刘易水一个痴男在偷看,怨女似乎……晕过去了!

    “哇靠,喝醉酒不回家跑来这里睡,我说你长得有模有样,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个托福嫁个外佬,学人家喜爱夜蒲,真活该!”

    刘易水虽然无赖无耻,但他从来不去夜店。他虽然喜欢看什么喜爱夜蒲、一路向西,但他最讨厌那些生活泛滥的女子。此时在他看来,面前这个女子一定是某个刚从酒吧夜店蒲玩醉死的烂女,于是心里就来气。

    骂了几句后,刘易水才发现对方完全没知觉,心里一慌,急忙上前试探,发现女子还有气息心跳,才放下心头一颗大石。

    “小脸这么苍白?手脚又这么冰冷,不会是病了吧?不过这些人都喜欢嗑药,鬼知道是不是药性发作了呢。”刘易水一边观察女子,一边自言自语,似乎对这样的人非常反感。

    此时鱼有点大了,没有丝毫停下的征兆。而且随着夜深,气温也越来越低,加上雨水一打,越发让人寒颤。

    “不管了,看在你是美女的份上,有这么好身材,先带你回家吧。”刘易水想了一会,就决定伸出援手。

    他把女子扶起来,然后走出老街,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到了他的公寓。他爸妈是商人,有自己的公司,平日里非常忙,根本照顾不了他,而他也喜欢自由,不喜欢被人管着,就自己搬出来,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公寓。

    刘易水读书成绩很烂,能够进入燕京大学,还是靠着他老爸的关系和钱包。不过他读大学也就是混混日子和文凭,根本不上心。他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地痞无赖,几乎没人愿意跟他做朋友,除了一些跟他混的小弟。

    大飞和山鸡是他儿时玩伴,两人都早已出来混,不读书了。除了大飞和山鸡,还有一个人愿意跟刘易水来往,那就是他从小学开始就同班的同学,李紫芯。

    李紫芯是刘易水的小学同桌,两人是完全相反的极端,刘易水懒惰废材无赖,李紫芯却勤奋上进优秀。天意弄人的是,无论是初中、高中,甚至大学,两人都在同一所学校。不幸的是,每一次考试,李紫芯都是榜上有名,而刘易水永远都是名落孙山,垫底学生。

    可是,即使是这样,李紫芯却从来没有嫌弃过刘易水,她虽然每次看到刘易水耍无赖或者犯纪律,都会把刘易水大骂一顿,但从来没有说刘易水无用,也从来没有说跟刘易水绝交。

    而刘易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个老同桌李紫芯。他可以谁的话都不听,但就是不会不听李紫芯的。